無法播放 Flash 時替代的文字內容


公 告 系 統
名  稱: 訂房需知
日  期: 2012-02-24 至 2012-04-24
內  容: 1.訂房者需於入住當日下午3點~6點check in。(若於6點後到達有特殊情形,請以電話告知到達時間,未來電告知者,取消訂房資格)。 2.住房.退房時限規定: ◎住房(check in )時間為15:00以後;退房(check out)時間為11:00以前。 ◎若超過12:00退房,需加收房間定價之50%房價。若超過下午14:00退房,需加收1日房間定價之全額。 3.取消訂房注意事項: .旅客於住宿日當日(即入住當天15:00前24小時內)取消訂房者,扣除已付訂金100 %。 .旅客於住宿日前一日(即入住當天15:00前48小時內)取消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50%。 .旅客於住宿日前二至二十日取消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70%。 .旅客於住宿日前二十一至三十日取消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80%。 .旅客於住宿日前三十一日以後取消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90%。  此取消訂房規定乃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告之條例相關規定為主。 4.更改訂房訂單: .使用住宿券於登記住宿日4天內(不包含入住當天),恕不接受訂單取消或訂單延期。 .單筆訂單若延期限更改1次,保留訂金期限為半年,採用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訂金退款。 5.特殊取消訂房處理(因不可抗力因素): 如所預訂的飯店所在地於預訂住宿當日,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以飯店所在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請以電話聯絡本飯店客服人員,並依飯店規定處理之。 6.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將須依本會館之訂房所有相關規定。 7.為維護您訂房之權益,務請確實填寫訂單各欄位之資料.本網站保有對不實訂單(訂單資料填寫不實或錯誤,經以電話聯絡均無法確認訂單內容者)之逕予取消權,己繳之費用將 不另退還。 8.訂房後三天內無傳真訂房單者將取消訂房,不做個別通知,己匯款者也將不另退費,如預訂假日及國訂假日,須於訂房日當日立即匯款及傳真。 9.備註:國家公佈天災(颱風、地震)等特殊情況不在此限。延期房客,需依照南投縣政府災害公告依據。
檔案下載:
張貼單位: 20000元住宿Demo網站(2012年)
聯絡資訊: 電話:049-2393953  傳真:049-2393032
電子信箱: service@mmweb.tw
人氣指數: 484
回上一頁